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2月16日在京表示,應當對個人所得稅實施分類的原則,在這個基礎上,大幅度提高勞務類的起征點,減輕勞動者負擔,實施“放水養魚”的政策。
在社科院當日舉辦的“2016年經濟形勢座談會——聚焦:新常態、新改革、新發展”上,張車偉說,在勞動報酬份額偏低、勞動者工資增長緩慢的情況下,勞動者拿到的收入被進一步拿走的比例不斷上升。個人所得稅3%、住房公積金6%、個人繳納的社保是4%等等,整個加起來,勞動者本來應該拿到的工資當中有26%變成了不可支配收入。
調查顯示,個人所得稅,征收的主要對象是工薪族,包括兩部分人:城鎮職工,其他職工。張車偉介紹,據2009年的城鎮住戶調查,24474個被調查者中,繳納所得稅的有2596個,占10.6%。2596個納稅人中前10%納稅人的納稅總額占53%,前20%納稅人的納稅總額71%,前50%納稅人的納稅總額94%。
張車偉認為,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首先要清晰界定個稅的功能。“目前中國稅制的籌資能力很好,沒有必要依賴個稅,今后也沒有必要。”
他說,解決公平性問題應是我國個稅的功能定位。但目前個人所得稅無法調節收入差距,反而淪為工薪稅,僅僅為少部分工薪勞動者負擔,成為一種不公平的稅制,并進一步加劇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
張車偉認為,個稅改革要在勞動報酬份額不斷提高的前提下推進,勞動報酬份額提高是我國經濟轉型和供給側改革,以及提升內需的關鍵。
“當前的個稅改革,當務之急是要解決稅制的公平性問題。”張車偉建議,盡快實施個稅分類征收,勞務類、經營類、財產類等。在分類征收的基礎上,大幅度提高勞務類報酬起征點,以減少大多數普通勞動者的負擔,實施“放水養魚”政策,同時加強對真正高收入者的稅收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