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門:
為規范協會內部管理,現將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知照執行。
附件:1.《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2.《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3.《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證照使用管理規定》
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
2016年6月17日
(聯系人:曹丹,聯系電話:020-29039131)
附件1:
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 ,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協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一、協會秘書處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協會秘書處負責,由協會秘書處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二、協會秘書處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 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一、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三、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四、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五、社會團體統一會費收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一、會計憑證。
(一)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二)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三)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二、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一)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二)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三)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四)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五)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六)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七)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八)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一、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秘書處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二、秘書處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三、機構變動或秘書處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秘書處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 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一、秘書處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二、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三、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秘書長批準,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復制。
第七章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一、會計憑證保管15年。
二、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三、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四、社會團體會費收據、增值稅發票保管5年。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毀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秘書處提出銷毀清單,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秘書長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秘書處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二、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秘書處和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協會領導。
第九章 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 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
|||
序號 |
檔案名稱 |
保管期限 |
備注 |
一、會計憑證類 |
|||
1 |
原始憑證 |
15年 |
|
2 |
記賬憑證 |
15年 |
|
3 |
匯總憑證 |
15年 |
|
二、會計賬簿類 |
|||
4 |
總賬 |
15 |
包括日記賬 |
5 |
明細賬 |
15 |
|
6 |
日記賬 |
15年 |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
7 |
固定資產卡片 |
|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5年 |
8 |
輔助賬簿 |
15年 |
|
三、會計報表類(包括秘書處匯總財務報告) |
|||
9 |
月、季度財務報告 |
3年 |
包括文字分析 |
10 |
年度財務報告 |
永久 |
包括文字分析 |
四、其他類 |
|||
11 |
會計移交清冊 |
15年 |
|
12 |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
永久 |
|
13 |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
永久 |
|
14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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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銀行對賬單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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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協會固定資產管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結合協會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本制度中固定資產的概念是指:
一、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種辦公用品及設備;
二、單價在800元以下,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批量購置的同類物品;
三、各種贈送、無償調拔的固定資產;
四、自有資金、創收經費或其他行政專項非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購置
第四條 購置固定資產、應由根據可靠的可行性分析,填制“申購單”(見附件1)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后,報秘書長、會長審批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 購置固定資產堅持“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價格最優、質量最好的供應商,對于5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依據協會招標流程進行(尚未制訂)
第六條 外購設備、工器具到貨,由購置部門會同秘書處組織開箱驗收,經秘書處和使用部門驗收后,送財務部門轉賬。對需要安裝的設備經安裝后,由購置部門會同秘書處、使用部門組織調試,驗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資產購置(安裝)驗收單(見附件2)”辦理設備移交手續。屬隨機附件和專用工具,由秘書處按裝箱單清點。屬設備附件的,移交操作人員保管,屬工具類的,由倉庫部門登記備案,屬設備備品配件,送倉庫入庫;隨機技術文件應交秘書處存檔。使用操作部門(人員)填寫財產購置領用登記表(見附件3)。
第七條 秘書處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時,必須嚴格核對合同、發票、請購單、驗收單是否相符,必要時應索取招標文件、上網詢價等方式進行復審。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八條 協會固定資產實行由使用部門、秘書處分工負責的原則,使用部門、秘書處負實物的直接管理責任,秘書處負責核算和監督、檢查、賬務核對等管理責任。
第九條 使用部門職責:
一、使用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使用操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二、正確使用固定資產,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
三、建立臺賬,及時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等情況,財產轉移使用人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轉移表(見附件4)、低值易耗品轉移表(見附件5)。做到賬、物一致;
四、年度進行清查盤點,并提出盤點報告。
第十條 秘書處的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資產的賬(卡),到分管、使用、財務三賬一致,帳、卡、物一致。
二、對使用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維護、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和指導;
三、辦理轉移、調拔、報廢等手續;
四、定期組織清查盤點,處理盈虧報廢,提出盤點報告。
第十一條 秘書處的財務職責:
一、負責本協會固定的資產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核算憑證和帳卡;
二、正確計提折舊
三、組織并參與清查盤點工作,并進行帳務核對。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分類、計價和折舊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計價和折舊政策參照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及報廢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清查每年進行一次,形成清查報告,做好盤點登記(見附件6),該項工作由秘書處負責,會計參與,使用部門配合。
第十四條 對于盤點情況以及在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有由秘書處負責查明具體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會計把關,經秘書長審查,報會長審批后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達到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一、使用超過規定年限,已不能達到應有的技術指標;
二、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修理費用昂貴,沒有修理價值;
三、因產品換型、工藝變更而失去使用價值,且不宜改裝利用的專用固定資產;
四、嚴重影響環保、安全,繼續使用會污染環境,危害健康,或引發人身安全事故,而進行改造又不經濟或無法改造的有害固定資產;
五、車輛報廢,須經批準,再報公安監管部門鑒定后方可報廢,嚴禁倒賣。
六、按國家能源政策規定應予淘汰的高能耗固定資產;
七、其他按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應該報廢的固定資產。
第十六條 辦理固定資產報廢程序
一、固定資產報廢實行審批制和備案制;
二、符合報廢條件的由秘書處提出報廢申請,填寫財產出售、報廢、損毀處理表(見附件7),經組織技術鑒定后按審批權限上報秘書長審批;
三、憑批準后的固定資產報廢單核銷固定資產;
四、報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帳。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固定資產申購單
2.固定資產購置(安裝)驗收單
3.財產購置領用登記表
4.固定資產轉移表
5.低值易耗品轉移表
6.固定資產盤點表
7.財產出售、報廢、損毀處理表
附件3:
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證照使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協會證照管理,現對協會證照原件(復印件)的管理作以下規定:
一、證照原件
包括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國稅和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基本戶開啟許可證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證照。
二、證照保管
(一)協會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要求正本證書上墻亮證),國稅與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基本戶開啟許可證由秘書處保管,并負責辦理相關年審與變更工作。
(二)應建立證照管理臺帳,內容包括社會團體名稱、法定代表人、活動地域、業務范圍、稅務登記證號、注冊號、征用代碼、使用期限等,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對到期證照進行驗證的工作。
(三)證照保管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崗位,應填制“移交清冊”,移交人和接交人核對證件清單后簽字確認。
三、證照借用
(一)若需使用證照原件,須由使用部室和人員填寫《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證照借用審批表》(詳見附件)提出申請,經秘書處和秘書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二)借用證照原件原則上借期為1日。若發生特殊情況,需借用2日或以上,須及時辦理續借手續。
(三)經辦人必須妥善保管好證照,并全程跟進使用,不得再轉交他人。證照使用后應立即歸還秘書處,并由保管人員在存檔審批表上簽收確認。
(四)若需使用證照復印件時,手續與借用原件相同,并由秘書處加蓋公章及“此件與原件一致”印章。
(五)證照原件及復印件僅限于辦理所申請事項,不能轉作他用。若發生證照遺失或被他人冒用,應及時向秘書處報告。期間,因工作疏忽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經辦人或部室賠償和承擔。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證照借用審批表》
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證照借用審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