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
2017年度增補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單位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根據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經第一屆第五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了增補協會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單位有關事項。現將《2017年度協會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候選單位推薦和增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知照執行。
附件:1.2017年度協會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候選單位推薦和增補方案
2.2017年度協會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候選單位申請/推薦審批表
廣州市建筑勞務行業協會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2017年度協會理事、監事及副會長
候選單位推薦和增補方案
一、推薦和增補名額:
1、理事單位7個
2、監事單位3個
3、副會長單位3個
二、候選單位推薦和增補的一般原則:
1、理事、監事候選單位應由協會會員申請或提名推薦,并從現有正式會員單位中產生;擬定的理事、監事候選單位名單,需經會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經會員大會投票選舉,并經1/2以上會員單位通過即當選。
2、副會長候選單位應由協會當選理事申請或協會會員提名推薦,并從現有理事單位中產生;擬定的副會長單位候選名單,需經會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經會員大會投票選舉,并經1/2以上會員單位通過即當選。
3、特殊情況下,符合協會有關“誠信勞務企業”或“先進勞務企業”等評審標準以及在資金贊助、融資、項目合作及會員發展等方面對協會工作有特殊貢獻的會員單位,經會長辦公會審議后,可以直接提名為副會長候選單位。
三、本次提名為理事、監事及副會長的候選單位,要求提交書面申請/推薦審批表,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和模范作用的正式會員單位;
2、積極參加協會牽頭組織的各項活動和會議;
3、嚴格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的義務;
4、恪盡職守、忠實執行協會各項規章制度;
5、對成功推薦3個或以上的勞務企業入會的會員企業優先推薦。
四、推薦增補事項
1、在4月30日(截止時間)前向協會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推薦審批表(附件2)一份,不接受口頭申請。
2、推薦(提名)的候選單位必須已交納了2017年度會員會費;
3、新增補的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單位擬定在5月下旬召開第三次會員大會上選舉產生。
附件2:
2017年度協會理事、監事及副會長候選單位申請/推薦審批表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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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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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協會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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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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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請職務 |
□理事單位 □監事單位 □副會長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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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
(可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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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推薦 單位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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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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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辦公 會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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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大會 選舉結果 |
□當選 □不當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