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經濟區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環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照明建設管理中心、市隧道開發公司、市廣園路建設公司及其他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發包、出借資質、轉包等違法行為,有效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按照《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落實市人民政府對從化區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結案批復的通知》(穗安辦〔2017〕289號)的要求和我委關于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安排,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號)等有關規定,我委決定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市場行為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方式
本次檢查范圍為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本次檢查采取建設單位組織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自查和監管部門隨機抽取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的方式。
二、檢查時間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
三、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行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是否存在出借資質、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監理單位是否存在掛靠、不履職行為等(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3)。
四、工作安排
(一)督促自查階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28日)
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對所有在建施工項目,對照上述檢查內容逐一進行自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自查情況要形成自查報告(要求包括自查基本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下一步計劃等內容,報告要求加蓋單位公章,不得以項目部章代替),連同《各方主體項目現場提供材料清單》(附件4)要求的材料,一并備齊在項目現場留存。
(二)集中檢查階段(2018年3月1日至4月10日)。
在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經濟區國土規劃和建設局應組織對本轄區內所監管的項目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項目現場檢查,檢查的項目數量不得少于10個。我委將隨機抽取10個市級監管項目,組織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等單位,派出檢查組到項目現場開展實地檢查(具體時間、項目屆時另行通知),對存在違法的情形依法予以查處,對存在違規問題責令及時整改。
(三)整改提高階段(2018年4月11日至4月30日)。
對于檢查存在的問題,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確認。各有關單位要通過檢查反映的問題,舉一反三,積極開展“回頭看”檢查,同時對后續的發包、分包等行為要依法依規開展,嚴格審核。
五、其他要求
(一)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經濟區國土規劃和建設局應高度重視,將專項檢查工作要求通知到每個在建項目、每個單位,并明確專人作為專項檢查工作的聯系人,填寫《工作聯系表》(附件5),于2017年12月18日前郵件報送至本委建筑業管理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要及時跟進市級監管項目的現場情況,形成在建工程清單,于2018年3月1日前報送至本委建筑業管理處,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模、工程內容、形象進度、各相關單位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三)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經濟區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在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后,應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將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本委,并應認真總結,將檢查內容、方式、要求等融入日常項目巡查檢查工作中,將各方責任主體的建筑市場行為檢查常態化,形成持續的高壓態勢。
(四)各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項目管理首要責任,認真牽頭組織開展自查工作,同時檢查本次專項檢查要求現場留存備查的資料是否齊備,如項目現場檢查中發現留存備查資料不齊的,將對資料方和建設單位均予以通報批評。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