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為工程質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為完善工程監理制度,更好地發揮監理作用,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培育一批大型工程建設咨詢服務企業,提高監理行業核心競爭力,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建市〔2017〕145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推動監理企業依法履行職責
(一)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嚴格落實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強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的首要責任。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監理企業信用評價成果與市場招投標掛鉤,作為選擇合格監理企業的主要依據。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引導建設單位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不壓低監理企業合理的成本費用,按時足額支付監理費用,授權并支持監理企業開展監理工作。
二、引導監理企業服務主體多元化
(二)建立健全監理質量安全報告制度。開展監理企業向政府報告質量安全監理情況的試點,建立健全監理質量安全報告制度,創新質量安全監管方式,提升政府監管效能。鼓勵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委托監理企業協助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對工程項目進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受托的監理企業應向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建設單位委托的監理企業要向建設單位報告情況。
(三)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確定廣州、深圳、珠海作為試點城市,積極研究,制定相應政策措施,保險機構可委托監理企業開展施工過程中風險分析評估、質量安全檢查等工作。
三、創新工程監理服務模式
(四)鼓勵監理企業轉型升級。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鼓勵監理企業在立足施工階段監理的基礎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務領域,提供項目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項目管理、現場監督等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大型企業通過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相適應的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培養和引進高素質人才,創新管理和技術手段,全面提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大膽改革創新,建立健全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下的招投標監管、合同備案、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檔案驗收歸檔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優化簡化相關手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可作為專業服務合同用于辦理建設工程相關手續,予以單獨進行合同備案,并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對應替代或減免項目設計合同、監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等備案手續。適應發揮建筑師主導作用的改革要求,結合有條件的建設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試點由建筑師委托工程監理實施駐場質量技術監督。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試點項目中,除了法律法規規定的技術文件必須由建設單位的人員簽字或蓋章外,其他技術文件可根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的授權由全過程咨詢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簽署相關文件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對在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中總監理工程師(或由項目負責人同時兼任總監職務的)原從中標之日起鎖定可改為在辦理施工許可證階段開始實行鎖定,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實行解鎖。合同服務內容已經涵蓋原監理規劃所有內容的,不應強行要求按監理程序由一個單位履行兩次重復的職責,相關文件只要有咨詢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執業資格人員簽署并承擔責任即可。
四、提高監理企業核心競爭力
(六)提升監理企業服務能力。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監理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采用先進檢測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創新工程監理技術、管理、組織和流程,提升工程監理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監理企業分類發展,進一步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為市場提供特色化、專業化的監理服務。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工程監理服務中的應用,不斷提高工程監理信息化水平。推動監理服務方式與國際工程管理模式接軌,積極參與“一帶一路”項目建設,主動“走出去”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五、優化工程監理市場環境
(七)營造有序競爭的監理市場。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簡政放權、方便企業、規范管理的原則,簡化前置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推動監理市場統一開放。各地不得增設地區準入條件,不得以各種方式限制、排斥外地企業投標和承接業務。
(八)規范工程監理招投標行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九部委《關于印發<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等五個標準招標文件的通知》精神,各地要出臺相應的工程監理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明確成本警示價的具體內容,規定成本警示價不得低于成本價。推行工程監理電子招投標制度,建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電子化審查制度,構建統一的工程監理招投標平臺,推行網上異地評標。嚴格執行招投標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嚴厲打擊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低于成本價惡性競爭等行為,推動工程監理招投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六、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
(九)構建工程監理行業誠信評價體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盡快研究出臺包括監理行業在內的全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加快構建誠信體系,對監理企業和執業人員信用信息認定、采集、公開、評價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健全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信用好的,可在申辦行政許可時給予優先辦理,在日常監督中實施簡化監督和定期檢查;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作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對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采取約束和懲戒措施。
(十)落實實名制管理。加強對現場監理人員質量安全履職情況的檢查,落實實名制管理,嚴肅查處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人員不在崗、不履職等行為。嚴格實施工程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將質量安全監理過程中履職不到位的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列入“黑名單”,記入信用評價動態管理系統。發現長期不在崗、掛名不履職等情況,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依法依規給予負有責任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相應的處罰,并將處理情況上傳到信用評價動態管理系統。
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十一)監理行業協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在行業自律、倡導誠信經營和規范監理企業以及從業人員行為方面有所作為。鼓勵各級監理行業協會圍繞監理服務成本、服務質量、服務模式、市場供求狀況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制定行業服務標準,開展工程監理服務收費價格信息的收集和發布,促進公平競爭。支持各級監理行業協會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積極為政府制定法規政策建言獻策。
八、具體工作安排
(十二)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組織建設、招標代理、工程監理等單位認真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的工作要求,形成上下步調統一、密切協作的工作合力,推進工程監理行業改革不斷深化。
(十三)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9年底,請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本地區貫徹落實《意見》情況,并分別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有關情況報告(含電子版)報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首次情況報告請于2018年2月底前報送。
(十四)廣州、深圳、珠海作為試點城市,要圍繞重點領域先行先試,包括:推動監理服務主體多元化、監理服務模式創新;加強工程市場監管、推動監理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廣監理報告和政府服務等。試點城市每半年向我廳報告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方案、配套政策措施等。非試點地區也要積極探索,進一步完善工程監理制度,為更好地促進監理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積累經驗。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2月2日
(聯系人:羅黎靜,聯系電話:020-83133551,傳真:020-8330226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