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山東省建筑業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行方案》,啟動建筑業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到2020年,全省將培育100萬名職業化建筑產業工人,中級工以上的建筑工人占比達到25%。
勞務企業資質許可暫時保留
改革試行方案從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根據該方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勞務企業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將一律取消,各級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將建筑勞務企業的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列入建筑市場監管事項。
考慮到全國范圍內尚未統一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為方便省內勞務企業到省外承攬業務,改革試行方案要求暫時保留建筑業勞務企業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已取得以及擬申請建筑勞務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繼續按現行有關管理規定、標準和程序辦理許可事項,省內各地不得以省內取消勞務資質要求為由,停止受理勞務資質許可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
支持小“包工頭”組建小微企業
改革試行方案提出發展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具體辦法是引導現有勞務企業轉型,鼓勵專業承包企業做專做精,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小微企業或注冊個體工商戶,推動發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和裝配式建筑施工等職業(工種)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將專業作業企業作為建筑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在政策扶持上,該方案要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協作,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將專業作業企業納入當地“小微企業”管理,享受優惠發展政策。
勞務用工方式將更為靈活
在建筑勞務用工方面,改革試行方案將賦予建筑業企業更多用工選擇權,賦予建筑工人更多務工自主權,引導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保有一定數量的與其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骨干技術工人隊伍。未來建筑勞務用工方式將更加靈活多樣。
一方面,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可以自主選擇具備相應作業能力和從業資格的勞務隊伍或建筑工人,既可以與勞務企業、專業作業企業簽訂勞務合同,也可以直接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另一方面,建筑工人既可以與勞務企業、專業作業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直接與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總承包負總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對建筑工人工資支付情況負監督責任,對直接與建筑工人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行為負連帶責任。
大力培育建筑產業工人
改革方案提出,要通過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嚴格實行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嚴厲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問題,加快推進危險崗位“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等方式,切實保護建筑工人合法權益。
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建筑工人,要納入保障范圍,同時通過完善教育培訓考核鑒定制度,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型,推動建筑業農民工市民化,享受城鎮化政策。到2020年,全省要培育100萬名職業化產業工人,中級工以上的建筑工人占比達到25%。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的溝通,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對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的支持。
對不落實勞動合同制度、不執行實名制管理、拖欠建筑工人工資和在培訓考核鑒定中弄虛作假的企業、機構和相關責任人員,建設主管部門將加大檢查督查力度,嚴肅查處并記入誠信記錄,實施信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