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我省不斷加大推廣建筑節能新產品、新技術及太陽能建筑節能改造的力度,推進低碳綠色建筑發展,全省共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308萬平方米,總投資38.67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下達資金4.99億元,省財政安排下達資金7.65億元,地方財政和住戶自籌26.03億元。實現年節能23萬噸標煤,減排二氧化碳60萬噸、二氧化硫2萬多噸。改造后住戶反映室內平均溫度較改造前提高了3-4℃,從根本上解決了常年以來混凝土剪力墻、梁、柱等存在熱工缺陷的部位發霉、返潮、結露等現象,房屋密封效果明顯改善,按照60平方米3人計算,全省約64萬群眾受益,通過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鎮面貌得到了顯著改善,創造了和諧的人居環境,提高了群眾的幸福指數,提升了城市風貌、文化品位。
下一步將采取四大舉措進一步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完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實施屬地管理,加強工作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督促檢查、竣工驗收等工作,嚴格執行《青海省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的管理,確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二是發揮技術、標準體系作用,嚴格落實《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部分)青海省實施細則》(DB63/344-2005)、《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DB63/1004-2011)《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泡沫玻璃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DB63/T982-2011)等一系列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促使既改項目更加規范化。三是加強考核引導,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三五”省級人民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7]762號)等文件考核要求,完成好占考核總分2%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節能考核指標任務。四是由于全省無節能保溫措施的居住建筑約3123萬平方米(占全省城鎮房屋面積的27%),改造任務還很艱巨,加快研究出臺支持建筑節能改造的政策措施,統籌使用相關財政資金,加大對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導企業和社會加大資金投入。
摘自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18.03.16